夏律师您好!
我于本月27号在现公司刚好满十年,本月9日公司人事主管说我提供虚假个人资料要求我自离,事情是这样的:因为我在家做生意失败就外出到广东打工,因怕年龄偏大不好进厂,我妈妈就托人把我年龄改小了几岁但姓氏和其它的没改,就是年龄和名有改办了一个身份证于05年12月27日进到现公司,当时买社保也是这样,几年前公司发现有部分员工资料有误公告叫要更改资料的交上自己真实证件,当时有的人姓氏名字全部都不一样完全是用别人的身份证进厂而且现仍在公司上班,当时我就把二代身份证交给公司,于是全部都更改成我现用的二代身份证我真正的资料,包括买的社保也更改一样了,现二代身份证与之前就是名和年龄不同但姓氏一样,之前是二个字的名字现在是三个字的,其它完全一样,现因公司地址将被政府征用,公司就找理由清理老员工,于是现在就出现现在说我虚假资料的事情,我说当时是公司要求更改又不是我私下个人行为,而且当时公司也没说什么也全都更改了我也未因此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什么的,而且之前有借别人身份证的仍在上班,我就不接受!现我仍在上班,不过我发现就是明天周一上班已经没有我的名字了,不知明天会怎么样?所以我敬请您能给予帮助,到底谁是谁非我该怎么办?因时间紧迫故敬请您在百忙中能否抽空尽快回复,因此耽误您休息花费您时间我深感抱歉!同时也真诚的谢谢您!!! |